一锹下去十几米电缆线断了
今年1月份,犯罪嫌疑人路某、刘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窜至包河区马鞍山路,用铁锹将路灯电缆线挖出,再用钢锯将电缆锯断,抽出电缆线抬放在电瓶车上。 这一幕被正准备上班的汪某看见,汪某立刻报警。
两犯罪嫌疑人在逃跑途中被抓获,当场缴获十几米电缆线。
近日,路某、刘某因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包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检察官表示,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破坏电力、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,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死刑。”(